国际中学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日期:2019-08-30  阅读:4251  撰稿:国际中学部  Ip:江苏扬州

为激励国际中学学生在校期间的阶段性学业表现,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设立“国际中学学业奖学金”,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奖学金来源

1.集团拨款。

2.学校拨款。

3.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赠。

二、基本条件

参加奖学金评比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国际中学在籍且在读学生(包括教师子女)。

2.在国际中学连续就读满一学期。

3.学期内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奖项设置

奖学金项目

奖学金(元/学期)

特等奖学金(学业综合评估位列年级前3%以内)

4000

一等奖学金(学业综合评估位列年级前8%以内)

2000

二等奖学金(学业综合评估位列年级前16%以内)

1000

三等奖学金(学业综合评估位列班级前3名)

500

单项奖学金

100

除学业奖学金项目以外,国际中学优秀学生还可以申请“毕业生奖学金”、“俞敏洪奖学金”等其它奖学金项目。

四、评定原则和标准

1.评定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2.评定标准:

(1)学业综合评估:按“基础学科学期等级评价综合成绩×50%+英语学科学期等级评价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