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06-09-05  阅读:4962  撰稿:校办  Ip:江苏扬州


    孩子是家庭和民族的未来,教育并保护每一个孩子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是我们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的责任。另外,新学期我们有3200多名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在校园里,为确保孩子们在校的安全,现对学生家长接送孩子作如下规定。
    一、家长接送学生范围:
    1、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接送学生特指:(1)双休日或节假日从校园里或校车接送点接走孩子情况;(2)平时特殊情况需带孩子离校的。
    2、学生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是唯一可以从校园内或校车接送地点接走自己孩子的人;原则上,学生家长不得代接别人的孩子,也不要随便请人代接自己的孩子。
    二、接送流程:
    1、日常接送
    (1)有特殊情况需平日带孩子离校的,必须是学生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接送孩子。
    (2)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确认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身份后到各部政教处开具《学生离校通知单》,学部领导签字批准。
    (3)学校校警核实接送证并查收《学生离校通知单》后方可放行出校。特殊情况下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可亲自送家长和学生离校,并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
    2、周末(或节假日)来校接送
    (1)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亲自来校接学生时,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在教室认真按规定确认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身份并查验接送证后方可允许孩子离开教室。
    (2)特殊情况下需别人代替自己接送孩子的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必须事先亲自与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取得联系,书面或口头说明代接送人的有关信息。代接送人来校接孩子时,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在教室认真查验接送证、确认代接送人身份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后,方可允许孩子离开教室。
    (3)如果有特殊情况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没有带接送证,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经确认家长身份后到各部政教处开具《学生离校通知单》;特殊情况下可亲自送家长和学生离校,并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
    (4)出校门时,由各部派专人查验接送证,证件齐全放行离校。
    (5)学校校警负责指挥家长车辆停放,维持接送秩序,保证交通顺畅。
    3、周末(或节假日)到各接送点接送
    (1)每条校车送生线上的接送老师,必须按照接送的相关规定确认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身份后,方可允许孩子离开。
    (2)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的,接送老师经查验接送证、确认代接送人身份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后,方可允许孩子离开。
    (3)按规定应到各接送点接学生的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达而又未委托他人接的,学校将会带孩子返回学校。
    4、其它事宜
    (1)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无法来校或到各个接送点接孩子,要求孩子自行回家的,必须向学部提交家长亲笔签字的《安全责任书》。
    (2)接送人发生变更的,请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生需临时变更乘车线路的,家长(或其他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到所属学部的政教处开具线路变更证明,由学部领导签字批准。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提前通知接送老师变更情况,接送老师查收变更证明后学生方可乘坐变更后的校车。
    三、接送考核:
    1、各学部派专人负责检查各班执行情况,并将结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中。
    2、校办派专人负责检查接送老师的相关工作,并将结果纳入接送老师的考评中。
    3、学校由监察部、校办协同其他各部领导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发现没有按规定执行的相关责任人认定责任事故,并给与处罚。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2006年8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