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关于重申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好!
据报道,近一个多月全国连续发生了四起恶性校园伤害事件,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新东方一直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学校本着让家长更放心的原则,依据国务院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相关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再次重申有关学校安全规定。请家长朋友配合学校,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 家长接送学生或进出校园一律凭“接送证”,没有持“接送证”的家长必须由班主任老师确认其身份并在校警室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校园。
2、 家长可以在规定时间段内来校看望学生,具体为:小学生每周二11:30—17:30,中学生小周六11:30—17:30。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家长来校,请自觉遵守。
3、 家长如遇学生生病等特殊情况确需来校,须和班主任老师提前电话预约,在校警室由班主任和校警确认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
4、 未经老师允许,家长不得进入生活区。三年级(含)以上的男性家长不得进入女生公寓。
5、 家长入校请注意言行文明,不吸烟、不乱丢垃圾,使用文明用语。
6、严格按照《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规定》内的要求,接送学生。
尊敬的家长,安全工作我们学校方面会尽全力,但如果您的弦绷得不紧,不按相关安全规定执行,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做到滴水不漏!让我们每个孩子生活在一个高度安全的环境中。
衷心感谢家长朋友们的理解和支持!
附:《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2010年4月29日
———————————————————— 回执 ———————————————————
学生姓名: 学生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
1、我已认真阅读了告家长书和《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规定》。 是 □ 否 □
2、我知晓了相关内容,并将按照学校要求探望和接送学生。 是 □ 否 □
3、我将自觉配合学校,履行相关职责。 是 □ 否 □
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是家庭和民族的未来,教育并保护每一个学生健康、安全、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的责任。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现对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作如下规定。
一、家长接送学生范围:
1、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接送学生特指:(1)双休日或节假日从校园里或校车接送点接走学生;(2)平时特殊情况需从校园或其他学生活动地点接走学生。
2、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是唯一可以从校园内、校车接送地点或其他学生活动地点接走学生的人;家长不得代接别人的孩子,也不要随便请人代接自己的孩子。
二、接送流程:
1、日常来校接送
(1)非双休日或节假日期间,家长因特殊原因需带学生离校的,必须是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持“接送证”接送学生。
(2)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确认持证人身份,填写《出门申请单》,家长签字后由学部领导签字批准。
(3)校警查收《出门申请单》后方可允许学生出校门,并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
2、周末(或节假日、重大活动)来校接送
(1)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亲自持“接送证”来校接学生的: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在教室查验“接送证”并确认持证人身份→持证人在《各班级周末学生接送一览表》签字→带学生离开教室。
(2)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因故委托别人持“接送证”接送学生的:事先亲自与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取得联系,书面或短信息说明代接送人的有关资料→代接送人持“接送证”进教室→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在教室认真查验证件、确认代接送人身份→代接送人在《各班级周末学生接送一览表》签字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带学生离开教室。
(3)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亲自来校接学生但因故没有带“接送证”的: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确认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身份→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填写《出门申请单》,家长签字后由学部领导签字批准→家长在《各班级周末学生接送一览表》签字→带学生离开教室。
(4)校警负责指挥校门口及停车场车辆停放和门前道路行驶安全;各学部派2名专人在校门口查验“接送证”、《出门申请单》, 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及进出人员身份(详见《学生接送校门口值班安排表》);学校各部门主要领导在中心广场及校门口管理指挥(详见《学生接送行政领导安排表》);周五到岗时间为学生离校前半小时,周日到岗时间为下午3:30,待全部车辆离(返)校后方可离开。
3、周末(或节假日)到各校车接送点接送
(1)每条校车送生线上的接送老师,必须按照接送的相关规定确认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身份后,方可允许带走学生。
(2)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的,代接送人必须持有该学生的“接送证”,接送老师经查验“接送证”、确认代接送人身份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后,方可允许带走学生。
(3)应到各接送点接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因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达而又未委托他人代接的,接送老师将带学生返回学校,由家长自行到校接学生。
4、走读生接送及留校生外出
走读生凭《走读证》进出校园,学生在校门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家长负全责。节假日留校生外出,必须持有由值班教师签字的《出门申请单》。
5、其它事宜
(1)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无法来校或到各个接送点接学生,要求学生自行回家的,必须向学部提交家长亲笔签字的《安全责任书》。
(2)接送人发生变更的,家长应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生需临时变更乘车线路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其他直系亲属)必须以书面或短信息形式向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到所属学部开具线路变更证明,由学部领导签字批准。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提前通知接送老师变更情况,接送老师查收变更证明后学生方可乘坐变更后的校车。
(4)家长有义务教育学生服从校车接送老师的管理,遵守学校接送规定。对个别不服从校车接送老师管理、经教育不改的学生,学校不再负责接送该学生。
(5)学生由教师带领外出就诊、购物等情况,需履行相关出门手续。
三、接送考核
1、各学部派专人负责检查各班级执行情况,并将结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中。
2、校警室汇总学生家长进出校门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学部。
3、学校由监察部牵头对各岗位值班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没有按规定执行的相关责任人认定事故责任,予以批评和处罚。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2009年8月 29日